【本報訊】三峽工程除破壞自然生態,更被指是貪腐溫床。國家審計署早前公布首份三峽工程竣工財務決算草案審計結果,在工程建設中發現超過三十四億元違規金額,逾百人因違法違紀及經濟犯罪被追究刑責。而在工程初期,有官員因職務之便操控中標項目受賄逾二千萬元,網民戲謔三峽工程如同搖錢樹,成貪官污吏斂財渠道。

國家審計署今年六月公布審計結果,審算二O一一年六月至一二年二月的財務決算草案數額,揭發被擠佔挪用、違規改變資金使用計劃、多計工程價款等三十四億四千五百萬元違規金額,違規案件達七十多宗,同時向涉案的一百一十三人追究處分。當局另指工程部分所涉資金決算編制和賬務處理不合規,形成資金管理漏洞。

渝官受賄二千萬判死

三峽工程亦為不法官員提供不少貪腐機會,其中被指是三峽庫區第一貪的重慶巫山縣前交通局長晏大彬,O一至O八年在任期間,受賄操作三峽移民路工程及其他支援三峽庫區交通建設項目中標等,七年間收受二千二百多萬元,最終被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