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中情局「走佬特工」斯諾登揭露國安局秘密監控計劃內情,美國朝野愈來愈多人質疑,華府藉口反恐肆意侵害國民私隱,一向無甚交流的茶黨和民主黨自由派為此聯成一線,欲在國會推動立法削弱華府監控特權,最終以十二票之差未能獲眾院通過。美國總統奧巴馬於夏天休假開始前宣布改革監控計劃,冀能平息眾怒,恢復各界信心。

國安局秘密監控的權力,源自○一年九一一恐襲後,美國國會倉促通過的《愛國者法案》,當中第二百一十五條賦予華府權力,查看國民所撥打的電話紀錄。斯諾登揭開計劃神秘面紗,奧巴馬政府難再隱瞞下去,監控潛在灰色地帶,隨着斯諾登風波鬧大而愈揭愈多。

舉例,華府聲稱當局只會在調查恐怖嫌犯時,查看目標人物撥打過的電話紀錄,但美國國會從聽證會中得知,那些與恐怖主義毫無關連的美國人,其通話紀錄也隨時成為華府分析對象。當國安局識別出恐怖嫌犯,調查人員查看的不單只是目標人物的通話紀錄,還有曾與目標人物接觸人士之通話紀錄,調查範圍隨之不斷擴展開去。

在奧巴馬建議推行的改革中,最令人抱有憧憬的一項,就是改變現時海外情報監視法院審批監控行動的制度,透過加入倡議民權一方,讓法官得以更全面審視待批監控行動,調和維護私隱和維護國安之間的衝突。其餘改革措施諸如任命專家小組審視現有制度、國安局增設專責私隱問題官員等,始終予人自己管自己、姿態多於實際之感,無助提升監控行動透明度。

不過,有美國法律學者提出,確保海外情報監視法院審批監控行動時,不再聽取華府一面之辭固然重要,但這能起到多大制衡作用,還要看與華府打對台一方能否獲得上訴權,以及向海外情報監視法院外的法院提出抗議。簡單而言,若制衡一方有名無實,監控行動再具爭議性也好,只要海外情報監視法院肯開綠燈,華府仍可像以往一樣自行其是。

事實上,奧巴馬由始至終均沒有提過要終結大規模的秘密監控行動,他認為提高計劃透明度是必不可免,卻堅信監控措施不會被濫用,令人懷疑奧巴馬始終堅信「內行不到外行管」,所謂提升透明度之各項措施,含金量高極有限。

美國全球反恐愈反愈恐,針對美國海外和本土目標之恐襲威脅從未退減,奧巴馬死抱監控計劃不放,更顯得他在反恐戰中四面楚歌、難以抽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