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日旗是帶有紅日和旭日光芒圖案的旗幟,為明治維新後及大日本帝國時期軍隊所用,現仍被自衞隊沿用。旭日旗與日本國旗日章旗設計相似,但多出散發的十六條放射狀光芒,狀似太陽,帶有旭日東昇,不惜一戰的挑戰意思。

旭日旗於二次大戰常被用於象徵侵佔區域,故被視為日本軍國主義象徵。日本戰敗後,旭日旗一度被美國為首的同盟國限制使用,另有指日本皇室所用的菊花紋章,是承繼了旭日旗精神。

日章旗出現在公元八世紀,為天皇所用,也稱為天皇旗。由於日本人相信國家是天照大神、亦即太陽女神創造,故旗幟中心有紅色圓形太陽,象徵真摯、熱忱、活力和博愛,周圍白色象徵神聖、和平、純潔及正義。日章旗在一九九九年才正式成為日本法定國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