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民眾於地鐵便溺屢見不鮮。

內地旅客不文明行為屢淪國際笑柄,以來港旅遊計,將救生衣當紀念品、在商場或主題公園等公眾地方隨地便溺;在國外古蹟塗鴉刻字、隨意吐痰喧鬧更盡丟中國架。國人連串醜態盡毀中國禮儀之邦美譽,國家旅遊局擬推新規範就出遊不文明行為罰款及行政拘留十天,有關文明旅遊行為指南及公約或將納為旅遊合同中具法律效力的附件。律師指,有關規範未能約束個人遊的內地旅客,實際作用成疑。

內地民眾於地鐵便溺屢見不鮮。

立法係好事!
港人 鮑小姐(中六畢業生)
「有時內地旅客嘅行為好影響當地人生活,所以立法都係好事。」

梁小姐(大專生)
「香港人對內地遊客嘅不文明行為都好反感,立法如果可以令佢哋自律啲,我相信可以減低中港矛盾。」

內地旅客 陳先生(工程師)
「老一輩人都會有很多不文明的舉動,讓人覺得內地旅客都是這樣子,希望立法後可以改變大家對內地旅客的印象。」

田小姐(維修員)
「我贊成,我覺得只有立法,大家才會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

中國公民出國(境)旅遊文明行為指南

中國公民國內旅遊文明行為公約

內地官媒引述國家旅遊局官員消息報道,局長邵琪偉建議將○六年已發布的《中國公民國內旅遊文明行為公約》及《中國公民出境旅遊文明行為指南》,納為旅客與旅行社簽署的旅遊合同附件,等同合同補充說明條款,具法律效力。如未遵守兩份文件當中列明的文明行為規範,可被罰款二百至五百元,並處以五至十天行政拘留。

有關《公約》及《行為指南》內列舉內地旅客常遭詬病的擾人行為,如胡亂插隊、喧嘩吵鬧、破壞環境、有欠衞生等,並特別提及切忌貪小便宜,應愛護古蹟公物等。

邵琪偉稱,導遊及領隊肩負文明旅遊宣傳、監督的責任,要求及時提醒並制止團友的不文明行為,如團友在旅遊期間造成不良影響,將追究領隊導遊和旅行社責任。邵建議將提升國民旅遊文明素質的要求納入導遊資格考試、培訓及年度考核的範疇,未有履行職責或失職的導遊、領隊及旅行社,將被批評教育,責令整改。

未能約束個人遊旅客

內地旅行社負責人表示,遊客的不文明行為若觸犯當地法律,是按照當地刑罰制裁,以隨地吐痰或違例吸煙為例,各國有不同罰則。國家旅遊局的建議措施落實實行後,意味旅客回國仍需為自己的違規行為負責受罰。

內地律師指,旅遊局建議對打擊旅客不文明行為的作用有限,措施只對參加旅行團的遊客及旅行社有效,而未有約束個人旅客行為,例如到香港個人遊的旅客若有不文明行為,根本未能規範。

內地去年出境旅遊人數超過八千三百萬人,增長迅速,貽笑大方的劣行亦不絕於耳。

中宣部官員上月底表明要加強約束教導,強化國人文明旅遊意識,《人民日報》等官媒刊文批評內地旅客素質不像腰包鼓得那麼快,籲當個合格的旅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