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廣東茂名市前市委書記羅蔭國涉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近日在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沒收個人財產,他不上訴。另羅妻因受賄罪判監六年。檢方指羅從一九九三至一一年,收受六十四名黨政領導幹部及商人賄賂,涉案金額逾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