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疑犯誘警 偵訊室性交
【本報訊】台灣彰化縣一名女疑犯因盜竊及藏毒被捕後在警局錄口供,期間女疑犯色誘警員,換取不查辦她販毒。警員經不起挑逗,在偵訊室內與她發生性行為,但她事後仍被送辦,憤而檢舉遭性侵。
三十六歲賴姓女疑犯涉盜竊及藏毒,她投訴上月二十七日遭四十四歲鄭姓警員性侵。警方經調查,發現賴錄口供時挑逗鄭,兩人其後於偵查室內發生關係,惟賴其後仍被解送南投地檢署。
賴覺受騙向警方投訴,警方發現偵訊室內的閉路電視拍下過程,且賴女下體亦驗出鄭的DNA。縣警局前日決定對鄭停職嚴懲處分,四長官亦記過連帶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