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名被告被押送到法院受審。(中新社圖片)

震驚全國的海南校長帶小學女生開房案,昨在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審理。兩名被控強姦的被告分別為萬寧市第二小學原校長陳在鵬,及萬寧市住房產管理局人員馮小松,法院同日一審宣判,陳馮兩人罪成,分別判監十三年半和十一年半。有網民質疑判刑太輕,指當局絕不能輕饒兩禽獸。

其中一名被告被押送到法院受審。(中新社圖片)

陳在鵬(中新社圖片)

案件昨早起審理,兩名被告被鎖上手銬,由囚車押到法院受審。法院人員指二人不相識,從未碰面,沒證據顯示合謀犯案,故將二人分開審理,法院開審陳的涉案部分後,同日再審馮。案件涉未成年少女,為保護受害人,法院不公開審理。

房局官員姦女生監11年半

案件同日宣判二人強姦罪成,陳與馮分別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半和十一年半。馮當庭稱會上訴。

案情指上月八日萬寧市六名小學女生失蹤,家屬其後於海口酒店及萬寧一度假山莊尋回女兒,發現她們神志不清,入院檢查發現她們下體受傷,處女膜破裂。受害女生稱,陳在鵬當晚帶六人到卡拉OK唱歌又抱又錫。後陳帶四人到酒店開房,與其中兩人同房,並拿一萬元要與她們性交,並將二人強姦;另兩女生被馮帶到度假山莊,一人被強姦。據悉其中一名女生稱馮為乾爹。

事件引發軒然大波,除校長獸行令人髮指,警方辦案亦受質疑。警方事後要求女生再檢查,第二次鑑定結果竟變成處女膜完整,並未遭到強姦,與首次截然不同。家長不服,指警方包庇疑犯,要上級機關徹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