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食品公司Sam Lin Corporation申請以「Yaahoo」為食品商標,遭雅虎(Yahoo)反對,知識產權局於去年一月裁定雅虎勝訴。食品公司其後上訴,上訴庭近日指雅虎提出大量證據,證實為其商標「Yahoo!」的真正擁有者及優先使用者,故駁回食品公司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