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工廠清潔工楊冬平日前在沙田鎮遇害,警方認定案件涉及刑事,要求家屬按慣例交付數千元司法鑑定費用,才能火化屍體。家屬批評當局案件未破便開口索要屍檢費,律師亦指屍檢等司法鑑定屬於警方收集破案證據的手段,費用理應由公安機關承擔,不應向家屬索取。

王軍榮(網民)

公安破案本是職責所在,對死者屍檢也是職責所在,卻偏偏要收費。這無疑是將破案當作生意,令人寒心,從某種意義上說,比兇手更惡毒。公安機關不顧法律收取屍檢費,還有人性嗎?

河北新聞網

馬滌明(評論員)

民間打撈隊挾屍要價,被認為突破人性底線,為千夫所指。不曾想公安機關也搞挾屍索費,且自稱是本地慣例。作為公共服務機構,豈不是更惡劣一百倍?這哪是收費,基本就是明搶。

《西安晚報》

郭元鵬(評論員)

國家拿出資金創辦眾多的司法鑑定中心,就是為了要這些中心為人民服務,如果鑑定屍體還要收費的話,那國家和人民還給你們開工資幹嗎?

荊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