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錯判、冤獄慘劇頻生,河北省保定市安新縣一名女村民,○一年被指殺害鄰居六歲男童,及後屈打成招,被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兩次無期徒刑,其夫屢為她上訪求翻案。她蒙冤十年終獲無罪釋放,惟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無罪判決後,她又被關押了二十個月始獲自由。其夫因不知道妻子已被判決無罪,繼續上訪,因此被勞教近三百天,官方只解釋為維穩需要。

被屈買兇殺害鄰居男童

《中國青年報》報道,安新縣端村鎮大河南村的女村民趙艷錦,現年四十四歲,在○一年九月被指買兇殺害鄰居六歲男童,其後被嚴刑逼供。趙於○五年十二月被保定中院一審判無罪,惟死者家屬激動抗議,死者外祖父割脈自殺,一個月後檢察院提訴,河北省高院裁定發回重審。

○八年六月及一○年八月,保定中院於無新證據下判趙無期徒刑,趙兩度上訴;終於翌年五月河北省高院終審撤銷判決,趙無罪釋放。河北省高院委託保定中院宣判,判決書於半年後才收到,保定中院又再延遲十四個月,令趙無辜再被囚二十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