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密雲縣分中心前主任任明信,涉嫌收受四百多萬人民幣買樓款項及一千歐元(約一萬多港元),為開發商提供便利。他近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受審時,在庭上辯稱買樓款項是借來,但沒有寫下欠單。

馮敏(評論員)

任主任竟恬不知恥地辯稱購房款是借的,公然蔑視檢察機關和公眾的智商。對於官員的賄、借不分,相關部門應有所反思,加強監管。

長江網

盛剛(評論員)

領導幹部處理問題時要比一般人想得更多、更細緻,要弄清楚甚麼事該幹。那些為了減刑,將貪污編造成借錢,將會受到法律公正裁決。

東北新聞網

林子杰(網民)

官員竟將貪污所得說成「借」欲逃過刑罰,那日後所有盜竊犯均可用「借」來抗辯?內地近年官商勾結氾濫,說到底都是因為監管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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