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廣東昨日起提高最低工資水平。廣州市最低工資由每月一千三百元,調高至一千五百五十元;深圳市的最低月薪則為一千六百元。《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亦於同日實施,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如低於最新的最低工資標準,且經責令後仍逾期未補足差額,則必須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