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軍牌屬於內地軍用車輛的標誌,申領軍牌的車輛需經軍交運輸部門審核及檢驗,通過相關程序後,申領人會獲得已經登記的註冊軍牌,是內地當局賦予軍車合法行駛的證明。

1951年推出第一代

過去內地先後推出六代軍牌,當局稱昨啟用的屬第七代軍牌,防偽技術較以往更為先進。

第一代軍牌在一九五一年推出,是軍方首次對軍牌的樣式、製發及管理等作出規定,最初只有汽車及機器腳踏車(電單車)兩種車輛獲發軍牌,軍牌格式亦較為簡單,由六位阿拉伯數字組成。

其後數代的軍牌格式趨複雜,以軍牌的字母及號碼區分所屬軍區。九三年生效的第四代「92式」軍牌首次採用防偽技術。二○○四年起採用第六代軍牌,則應用當時最為先進的二維及三維動感「隱爍」防偽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