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保險治兒病 台商叫友人殺自己

【本報訊】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昨審結一宗台商命案,案中的台商蔡建興去年一月被發現雙手反綁、頭笠膠袋棄屍在東莞厚街鳳街公園,警方起初列為搶劫殺人案,深入調查才發現蔡因生意失敗,為騙保險金給兒子治病,於是請一名姓黃的朋友將其殺害。法院昨判黃故意殺人罪成,判囚十三年。

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指,被告人黃居成和被害人蔡建興是朋友。去年初蔡建興生意失敗、負債累累,兒子患病急需醫藥費,便找黃居成商量騙保險。

蔡建興離開台灣時購買了約四百六十八萬港元的高額旅遊保險,並於去年一月六日與黃在厚街事先約定地點會合,黃在蔡的配合下,用鞋帶及膠帶將蔡雙手反綁,用膠帶封口鼻,再用膠袋笠住頭部,偽造搶劫假象。次日上午,蔡被發現時已死亡。法院認為,黃居成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但鑒於黃是經被害人蔡建興授意,故酌情輕判囚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