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山東副省長涉收賄候判

【本報訊】前山東省副省長黃勝受賄案昨在江蘇南京市中院開審,擇日宣判。黃涉於九八至一一年,擔任山東德州市委書記、山東副省長期間,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投資公司、酒店等二十一個機構和個人的賄賂財物,總值約一千二百二十三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