塵肺病人逼賣索償權

河南登封君召鄉十多名塵肺病人投訴鄉政府為防他們上訪,出錢買斷他們索償權和追訴權,每人僅獲四至五萬元不等的賠償,導致他們全部被拖延超過申請工傷的一年期限,無法繼續維權。當局辯稱,買斷索償權是對弱勢群體的關懷,是基層維穩的不得已舉措。

村民何新義的家屬最早與鄉政府簽訂買斷索償權,何新義○三年到國安硅砂有限公司工作,○九年確診為硅肺,同年死亡。家屬將他的屍體放置水晶棺材內,到鄭州、北京上訪,最終與鄉政府簽訂買斷索償權協議,承諾不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任何部門和企業要求賠償,因此獲五萬元喪葬費和補償金。

半年後,何新義的十多名工友兼病友亦被迫與鄉政府簽訂相同協議,每人獲賠四至五萬元不等,然而鄉政府並非一次過支付。直至去年,孟軍委和妻子喬素英等十多名塵肺病人,先後到登封市勞動仲裁委、登封市法院上訴,惟對方均以超出申請認定工傷的一年期限為由駁回。

未過限期病人亦處處碰壁

另有三名病人雖在限期內向有關部門上訴,亦處處碰壁。官員稱買斷塵肺病人的索償權,是充分體現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理念,可解決患者的燃眉之急,輿論卻質疑目的是阻止病人上訪和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