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疆人涉恐怖活動判囚

【本報訊】新疆喀什地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兩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前日裁定二十名被告,利用互聯網和手機等電子媒介,進行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尋釁滋事和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罪成;其中三名首腦被判無期徒刑,其餘被判監五至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