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認衰7.8億賠用家

用於iPhone、iPad等產品的免費應用程式 (App),愈來愈流行,當中不少設有內置購買(In-app purchase)功能,小童一旦誤用,隨時令家長在不知情下損失金錢。美國家長因此集體控告蘋果公司,指該公司監控不嚴。蘋果已經同意和解,提出賠償多達二千三百萬名受影響用家,涉及金額估計達一億美元(約七億八千萬港元)。

通常用家在iTunes網上商店輸入密碼來購物後,在一段時間內再次購物便毋須輸入密碼,令兒童有機會在家長不知情的情況下,透過App購買功能購物或購買虛擬貨幣等,令家長蒙受損失。

尚待法庭審核批准

前年四月,美國五名家長就內置購買功能集體控告蘋果。其中家長梅蓋里安(Garen Meguerian)在訴訟中表示,未成年女兒下載三個免費iOS應用程式,並透過內置購買功能花費二百美元(約一千五百港元)購買虛擬貨幣,他收到帳單後才知情,遂要求蘋果賠償損失。

根據蘋果提出的和解協議,蘋果會向受影響的家長各賠償價值五美元(約三十九港元)的iTunes禮券,估計二千三百萬名用戶可獲得賠償。損失三十美元(約二百三十港元)或以上的家長,亦可選擇現金退款,各項賠償的金額合共料達一億美元。上述和解協議尚待法庭審核批准,蘋果暫無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