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考評設2億獎金

廣州市城管委自去年四月開始推出以獎代撥制度,規定各區的城管部門進行特定的綜合考評,然後根據考評結果決定獎金多少,代替以往先撥錢再執法的工作模式,而市財政部門每年會撥出兩億元作為獎賞基金。但政策推出即廣被詬病,指城管部門應加強執法監督制度,根本無需額外撥款評核獎賞,當局最終決定今年二月起取消有關制度。

廣州市城管委去年五月通報,指從該年四月開始改革過往的城市管理考評制度,將全市十二區重新劃分成三個區域,每年會從十一個方面進行綜合考評,然後根據各區的考評結果,決定獲發多少份額的獎金,獎金總額為二億元。

應分搞好市容

去年,廣州第一區內的越秀、海珠及天河,均由於考評不達標而被扣二十萬至一百三十萬元不等的獎金。而政策亦惹起社會極大爭議,意見認為政策能刺激各區搞好市容,所以應繼續實施。

但亦有意見批評搞好市容為城管分內事,不應再多撥獎金進行考評。

另有內地律師指出,考評制度僅是強化城管執法的一種補充手段,長遠而言要強化法律機制,監督城管的執法效率,並進一步讓民眾參與監督工作。廣州城管委近日通報,指當局決定取消有關考評獎賞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