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醉駕撞車致港人亡

【本報訊】東莞去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一宗奪命車禍判決惹爭議。據悉,一輛由內地姓麥男子駕駛的七人車,由深圳接載三名香港友人到東莞,當駛經虎門鎮金寧路左轉時,被由台商駕駛的寶馬車攔腰撞上,兩車損毀嚴重,一名港人被拋出車外死亡,其餘三人受傷,寶馬車上兩人無恙。

警方為台商進行酒精測試,證實超標,其車當時車速約九十三公里。不過,警方早前開出的責任認定書,認為麥未避讓直行車輛,須與台商平分事故責任。麥表示,判決不合理,質疑警方包庇台商,故上網發貼曝光事件,促請當局正視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