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生第二胎深圳罰22萬

【本報訊】《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元旦起正式實施,規定深圳市民到美國等境外地方生育二胎亦屬超生,應予處罰。按去年深圳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超生一胎至少要罰二十二萬元。此外,未婚生子同屬超生,同樣要交超生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