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不敢見陽光 反腐只是走過場

國家領導人發表中共十八大政治報告,再一次強調依法治國,再一次高舉反腐旗幟,甚至揚言不解決黨內腐敗問題,便有亡黨亡國之虞,引來熱烈掌聲。有人一語道破天機,與會代表鼓掌不是欣賞當局堅定反腐敗,而是空喊反腐卻沒有反腐措施,連陽光法案都不敢提,意味未來五年萬事大吉。

可笑的是,不僅十八大政治報告對如何反腐語焉不詳,有望晉升中共第五代領導核心的黨政大員,被問及是否願意公開資產時,同樣耍手擰頭,有的聲稱正在探索推動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有的則推說只要中央有了決定,自己隨時都能公開財產云云。漂亮話人人會說,但光說不做有甚麼用呢?難怪網民無名火起,紛紛揶揄官員只懂耍滑頭,個個都宣稱可以公開財產,但人人都不公開,根本是在演戲。

陽光法案在中國並非新鮮事物,早在中共十三大時已承諾官員應公示個人及直系親屬財產,接受人民監督,可惜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二十多年過去了,仍然無影無蹤。為應付民意,當局搞了一套財產申報制度,只對上級公開,拒絕公示於眾,令有關制度如同虛設,虛報謊報已成常態。最近下台的廣州城管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申報自己只擁有兩套房子,實際上卻有二十多套。一個小小地方官員尚且如此,內地官場到底有多腐敗,不問可知。

上樑不正 下樑才歪

官員財產申報公示制度在許多國家行之有效,是舉世公認的反腐利器,無論立法還是操作都很成熟,中國完全可以實行「拿來主義」,照搬照抄。然而,當局在官員待遇上一再強調要與國際「接軌」,但在反腐敗問題上卻強調中國特殊國情,不能照抄西方一套,不能走西方「邪路」,分明是雙重標準。上樑不正下樑歪,既然中共自稱是無私、進步的執政團隊,有甚麼東西是不可以公開的呢?如果領導人拒絕率先公布家庭資產,卻在地方基層搞所謂申報試驗,又有誰會相信呢?

表面上,當局年年都查處了不少貪官污吏,其中不乏位高權重者,國家統計局更聲稱,去年國人對反腐敗工作成效的滿意度上升至七成三。實際上,與其說當局有打擊貪腐的決心,不如說這些中箭官員只是權鬥下的犧牲品,一日不從體制上改革,查辦再多的案件都是徒勞。

說到底,內地推行陽光法案的關鍵不在基層,而在於決策層;不在口號如何動聽,而在具體行動。官方吹噓過去十年是「黃金十年」,在老百姓的眼中卻是「腐敗十年」。當今官場腐敗已超過歷朝歷代,這個毒瘤不切除,「亡黨亡國」只是遲早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