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女撬母牆腳

江西贛州現年十五歲少女阿婷,三年前戀上繼父,互寫情信,及後私奔誕下女嬰。阿婷不想女兒沒有爸爸,於四月發短訊給母親,逼她離婚。母親幾近崩潰,終報警求助。法院近日以涉犯強姦罪,將繼父判監十一年。

據《江南都市報》報道,母親黃氏○六年帶着九歲女兒阿婷嫁給劉某,婚後誕下一名兒子。劉某家境貧困,黃婦從未嫌棄,每日跟隨丈夫做泥工,生活稍有改善。

至○九年,黃婦發現阿婷與丈夫關係曖昧,並於丈夫衣袋裏發現女兒寫的情信,當時她心想女兒僅十二歲,不相信兩人會做出荒唐事,加上忙於打工未有深究。

不料在一○年,阿婷與繼父失蹤,黃婦不想家醜外傳未報警,翌年阿婷誕下女嬰。劉為了與比自己年輕二十年的阿婷繼續生活,故以女兒不能沒有爸爸為藉口,教唆阿婷逼母親離婚。

「我是劉XX現在的妻子,而且也生了女兒,請離婚吧!」黃婦收到女兒短訊後被嚇呆,不久又收到劉的短訊:「恭喜你當外婆了!」黃婦無法接受,隨即致電哀求劉放過女兒,劉拒絕。

繼父被判囚11年

無計可施下,黃婦報警求助,劉某被拘捕,作供時堅稱自己與繼女相愛,強調阿婷自願發生性關係。阿婷亦多次為繼父求情。

法院近日審理,指劉明知繼女未滿十四歲,利用撫養和監護關係,對她作姦淫行為,故控以強姦罪,判監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