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壹週刊》又涉作嘢被索賠2300萬

【駐台記者張孝義報道】台灣《壹週刊》再涉報道失實捱告,該刊早前爆料指台北市政府顧問許博允,涉仗勢性騷擾台北市立交響樂團女聲樂家翁若珮。

許昨入稟台北地方法院控告《台壹》與翁等涉侵害名譽權,要求《台壹》等賠償二千三百萬元新台幣(約六百萬港元),外加為提告而被迫購買《台壹》雜誌七十五元新台幣(約二十港元)。

上月二十日出版的《台壹》,以《北市府掩藝文大老性騷,許博允仗勢猥褻女音樂家》為標題,指控台北市政府顧問、新象文教基金會創辦人許博允,涉嫌於八月二十七日晚,在台北市安和路一酒吧內性騷擾翁若珮,摸遍翁的手臂和大腿,甚至強吻她。

許博允否認性搔擾,強調子虛烏有,《台壹》為刺激銷量作料。許又指他向《台壹》與三名聲樂家求償,若順利獲判賠,會把錢捐給文化、教育、學術及慈善等機構。

許博允(左)展示法院收據。(張孝義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