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伍德案6被告的下場

薄谷開來

職務: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的妻子

控罪:故意殺人

判刑:死刑,緩期2年執行

張曉軍

職務:薄家勤務人員、前重慶市委辦公廳工作人員

控罪:故意殺人

判刑:有期徒刑9年

郭維國

職務:前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

控罪:徇私枉法

判刑:有期徒刑11年

李 陽

職務:前重慶市公安局刑警總隊總隊長

控罪:徇私枉法

判刑:有期徒刑7年

王鵬飛

職務:前重慶市公安局渝北區分局局長

控罪:徇私枉法

判刑:有期徒刑5年

王 智

職務:前重慶市公安局沙坪壩區公安分局常務副局長

控罪:徇私枉法

判刑: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