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八月滇婦被迫墮胎

【本報訊】繼陝西孕婦馮建梅懷胎七月被強迫墮胎後,雲南玉溪新平縣一名唐姓女子近日在網上聲稱,她在○五年時曾經懷孕八個月,且獲合法二胎准生證,卻遭計生部門強迫墮胎。但計生官員否認有關指控,並稱按照當時法規,唐所持生育證已過期,讓她墮胎是合法行為。

四十四歲的唐樂瓊上載了當年申請到的二胎准生證,又貼上玉溪市人民醫院的診斷證明書等多張圖片,以示自己懷孕八個月仍被迫墮胎。

據悉,唐於○二年四月合法申請第二胎生育證,並獲新平縣揚武鎮計生部門通過及蓋上公章。

及至○四年七月唐開始懷孕,預產期為○五年四月,但到○五年三月,唐突然收到當局通知指其所獲的二胎准生證無效,後更被當局強迫墮胎。

強制墮胎事件令計生部門再成網民抨擊對象,時任該縣計生局的方姓局長反駁唐的指控,並指二胎准生證只有一年有效期,若無在有效期內生育需重新申請,加上○二年九月雲南省實施最新計劃生育條例,唐的丈夫是非農業人口只可生育一個孩子,當年已派人上門收回該生育證,只是唐借故不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