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母上訪反判勞教
轟動一時的○六年湖南永州十一歲女童被迫賣淫案再受關注。受害女童樂樂的母親唐慧,上周四被送勞動教養一年半。樂樂案律師甘元春指,唐不滿警員涉偽造立功情節,助案中一名主犯減刑,多年來不斷上訪,被指擾亂社會秩序判勞教。警方拒評論。
唐慧的丈夫張輝表示,上周四早上唐上班不久,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民警叫她到警局。唐去後不久,四名民警來到張家,要張交出唐上訪的全部材料。唐整夜未歸,翌日早張被叫到零陵分局簽字,抵達後始知唐被送到株洲市白馬壠女子勞教所接受勞教一年半。
甘元春在微博指出,零陵分局以擾亂社會秩序罪名,將唐送去勞教。事緣零陵分局民警魏曉暉在樂樂案審訊過程中,提供證明指該案主犯秦星被關在看守所時,曾救下欲上吊的女子周蘭蘭,有立功表現,希望法院減刑。周其後現身表示從沒自殺,魏被黨內警告處分;多名警員涉瀆職亦沒受到嚴懲,引起唐不滿而上訪。
分局長拒答傳媒查詢
網民斥當局將唐慧送去勞教,剝奪民眾申訴權利,又害怕唐揭露更多黑幕。零陵分局局長鄒富林以事情正在調查,拒答傳媒查詢。永州市公安局稱,會反映網民的質疑。
○六年,年僅十一歲的樂樂被擄強姦,再帶到秦星經營的賣淫場所禁錮賣淫,三個月內接客逾百次,還遭秦的四名打手輪姦毒打;家人扮嫖客救出樂樂,秦等兩名主犯後被判死刑,另五人判囚十五年至終身監禁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