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台灣最高法院昨宣判,前總統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因南港展覽館弊案,被判九年徒刑;而扁夫婦所涉洗錢案則被駁回上訴。扁嫂早前因龍潭購地案等共被判刑十八年,因身體不適合收監,吳須由家屬監護並被限制居住,由高雄地檢署定期訪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