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廠員工遲到罰500元

【本報訊】東莞一間紙品廠本月貼出通告,遲到一次罰款五百元!員工透露月薪才兩千多,罰五百就等於四分一的月薪。據東莞市人力資源局稱,廠方若單方面設定罰則,不受法律保護,員工遇到不合理廠規,可向勞動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