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Blog:重慶幹部救火補貼

重慶合川區龍潭村今年四月發生森林大火,街道辦事後以當日是假期為由,向參與滅火的幹部發放一千一百元人民幣的救火補貼,以報銷車船票、餐票、出差旅費等方式替每人報銷四千元。街道辦書記、主任雖因違規被免職,近日被揭仍以副書記、副主任身份繼續工作。

張貴峰(評論員)

轄區發生火災,政府依責參與滅火,分內之事居然要大手筆論功行賞,大發補貼、過節費,將火災視為分肥的契機,讓人瞠目。這些分錢的名目無任何法律依據,而且也是中央三令五申禁止的。

《工人日報》

bl、ack孫凡力(網民)

救火補貼的出現,不過是政府部門獎勵補貼習慣的延續。招商引資成功,政府要發獎;公務員坐回公交車,據說也有獎金;這樣的獎勵補貼思維下,出了救火搶險這類業績,發放補貼,實屬正常。

新浪微博

金真(評論員)

搶險救災、保障群眾的生命本身是政府官員、各級幹部的應盡責任,因搶險需要而發生了一定的費用,報銷無可非議,但如果沒有嚴格審查,無疑有着巨大管理漏洞,不知有多少的混帳是在浪費公帑。

荊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