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blog:高速公路索超時費 貴過住酒店

河北一名司機駕車上高速公路後,因身體不適留在車內,在服務區睡覺,翌日離開時被收費員告知,因在高速公路逗留超過十二小時,除要繳交四十元通行費外,還須另交三百四十五元超時費。據悉內地多處均有對在高速逾時停留車輛額外收費規定,但律師批評,高速超時收費無法律依據,屬亂收費。

上官酒瑞(上海市委黨校副教授)

收取超時費不符合人性化服務要求。既然司機是花錢消費,最起碼應該明碼標價,司機的知情權應當得到保護。而高速公路徵收超時費的規定,在社會上的公布渠道不多。

《新聞晨報》

晏揚(評論員)

亂收費氾濫猖獗,花樣翻新,持續不斷考驗國人想像力。恕我孤陋寡聞,和絕大多數人一樣,我也是頭一回聽說高速公路超時費。我不禁想:亂收費,還有多少荒誕不經的理由?

《中國青年報》

徐炳濤(評論員)

有誰聽過在自家車裏睡一覺還被逼着交費三百八十五元?這個數目住好一點的星級酒店都綽綽有餘,比窩在車裏蜷胳膊縮腿可是天壤之別。如此看來,上賊船的說法並不算過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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