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Blog:民警公車私用載寵物狗兜風

網上早前流傳一張攝於四川綿陽街頭的照片,相中一輛在馬路上行駛的法院警車,司機位旁坐着一隻寵物狗,狗把頭伸出窗外,四處張望。綿陽市中級法院隨後發通報稱,涉事警車來自轄區的涪城區法院,法院已給予該民警記過處分。

湖畔小子(網民)

從當地法院的雷厲風行而言,此事該是處理得相當圓滿。如果我們偏要作一個逆向思維,怕情況就不僅是如此。因為在我看來,法院警車帶寵物狗兜風,說明這位民警「腦子進水」。

華聲在線

季建民(評論員)

雖然有關部門早就三令五申禁止公車私用,然而在這樣的制度規定裏,我們卻難以找到相應的懲罰性條款。這也就表明這樣的制度規定,在設計之初便是一個帶有「殘疾」的制度規定。

長江網

張洪泉(評論員)

養狗可以,但不能淪落到讓狗乘警車。放鬆了世界觀的改造,勢必造成價值觀的顛倒;全心全意為狗服務的思想加強,為人民服務的做法便會削弱。必須糾正這些幹部行為上的偏差,絕對不能讓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湯。

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