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明律師出逃 悲劇孰令致之

長期遭軟禁的山東失明維權律師陳光誠,近日在西方人權組織的暗助下逃離住家,藏身北京美國駐華大使館,引起海內外高度關注。陳光誠長期從事民間維權活動,被當局視為眼中釘、肉中刺,先被判刑入獄,後被剝奪人身自由,今次出逃事件無疑令當局十分尷尬,問題是,誰逼陳光誠走到今天這一步呢?

陳光誠逃離山東住所後,隨即透過視頻向總理溫家寶提出要求,希望徹底調查及處理對他的指控以及濫施暴力。據陳光誠表示,在過往十八個月裏,近百名公安刑警包圍他的住所,妻子曾被打至重傷,女兒上學有人跟着,連書包都要被翻查。這究竟是地方官員自把自為,還是秉承上面的意旨?

毫無疑問,陳光誠是在西方人權組織的精心策劃和幫助下才得以逃離山東。至於擺脫當局監控的陳光誠今後何去何從,是如他所說不會離開中國,還是尋求政治庇護遠走西方,有待事件進一步發展,但不管如何,陳光誠已成為美國手中的政治籌碼,這是不爭的事實。

受盡折磨 投向西方

陳光誠是一名農村盲人,通過自修法律知識,替當地村民及殘疾人士維權,致力改善殘疾人士和農民生活,曾透過法律途徑揭露官員在計劃生育中的野蠻行徑。六年前,陳被山東沂南縣法院以故意破壞財產和聚眾擾亂交通罪判刑四年,出獄後遭當局監控軟禁長達十八個月,連接受外人探訪的權利都被剝奪。

陳光誠走到這一步,毫無疑問是當局無理迫害的結果。陳光誠只是一名雙目失明人士,手無寸鐵,能有多大政治能量?當局為何不能容忍這樣一位殘疾維權人士?如果其犯罪證據確鑿,何不繩之以法,為甚麼要以「文革」手段打壓迫害?

退一步說,按照中國的法律,即使是刑滿釋放人員,陳光誠仍享有基本人權,享有被人探望的權利,這些權利任何人也無權剝奪。光天化日之下,一個公民而且是失明人士被軟禁十八個月,連家人的行動自由也受到控制,叫天不應,叫地不靈,簡直是咄咄怪事。從這個意義上講,正是當局將陳光誠推向西方政治勢力。

陳光誠事件是一齣悲劇,其悲不在於陳光誠的生理殘疾,而在於法治不彰,公義不存。陳光誠為弱勢人士維權,觸動既得利益集團,得罪權貴人士,而遭到無所不用其極的報復打擊,這不僅是他個人的不幸,也是整個社會的不幸。

一個號稱崛起的泱泱大國,一個擁有龐大專政機器的堂堂政府,為甚麼容不下一名失明律師,實在值得人們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