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血案損祥和 量刑爭議難止息
北歐國家挪威去年發生震驚全球的獨行槍手恐怖襲擊,疑兇布雷維克日前由代表律師陪同出庭應訊,他在庭上做出極右分子的敬禮手勢,發表其反多元文化的謬論,為自己濫殺無辜的暴行辯護,此案受害者的遺屬以至全國上下民眾,相信是怒不可遏,審訊剛剛開始,量刑爭議就如火燎原,蠶食挪威單純和睦的民風。布雷維克在庭上面無愧色地搬出「阻止歐洲自毀」一類完全站不住腳的理據,來美化其殺人如麻的暴行,挪威民眾的憤恨之情可謂無以復加。問題是,挪威不設死刑,即使法庭最終向布雷維克處以最高刑罰,也只能判其入獄廿一年,「難道這就還了受害人一個公道?」一類質疑,再度冒起。
昨日的審訊發生一段小插曲,審理此案的一名男法官,被揭去年曾在網上留言,認為布雷維克被判死刑是此案唯一合理結局,他結果被撤換。連受過專業法律訓練的法官,也主張「以非一般方式懲處非一般殺人犯」,也難怪普羅大眾主張被告獲得比現行最高刑罰更嚴苛的懲處。
退一步說,即使挪威真的設有死刑,而布雷維克最終被判死,到時恐怕會有人走出來,指被告一命根本抵不了數十名無辜者的性命。既然如何懲罰被告也無法改變事實,單純為了此案容許在量刑方面出現例外,犧牲司法制度起草人倡議的那套價值觀,以至該國講求和睦開放的社會風氣,挪威豈不是傷上加傷?
法庭要在不損害挪威核心價值的情況下,作出合法合情合理的裁決,難度頗高。令問題更複雜的是,兩份有關布雷維克精神狀況的報告,結論發生衝突。倘法官認為布雷維克神志正常,這比較好辦,司法當局可以布雷維克對社會仍存威脅為由,將其刑期無限期延長。
若法官認為他神志不正常,理論上他刑滿兼康復後可以出獄,對不少挪威人而言,這實在難以接受。有人因此支持立法賦予警方斟酌權,一旦當局認為布雷維克出獄後性命會受到威脅,布雷維克便要繼續留在監獄。不過,給布雷維克度身訂造法例,違反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無人享有特別待遇的原則,節外生枝。
談起待遇,布雷維克待審期間在獄中「歎世界」的相關報道,令挪威民眾氣憤難平。即使布雷維克被判無期徒刑,屆時又會有民眾走出來,表示「哪有理由讓布雷維克在監獄一世享福?」這場量刑爭議究竟伊於胡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