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小六女生援交買手機

【駐台記者郭良傑報道】台灣網絡援交情況愈加普遍,屏東縣一名十三歲小六女生,為了買手機和玩網絡遊戲,在網上發貼稱提供援交及伴遊服務,更招攬中學生做皮條客,一年多以來跟逾七十名男子性交。女生被捕後稱只要有錢,沒甚麼不可以。她最終被法院判處感化兩年。

化名小華的援交小女生來自破碎家庭,母親十五歲誕下小華後便將她遺棄,交由外祖父母撫養。小華性格叛逆,經常逃學和離家出走。自去年起,小華在網絡張貼明碼實價的援交廣告,聲稱每次性交收費一千元新台幣(約二百六十港元)、兩小時收費二千元新台幣(約五百二十港元),陪出街玩五百元新台幣(約一百三十港元)。

小華更分門別類記下嫖客資料,付錢多的是大情人,下次可獲優先服務;給錢少的是小情人,想性交就得排隊。為開拓客源,小華招攬姓鍾的中三男生做扯皮條,每拉一客人可抽佣一成。

今年二月,小華與鍾當街爭吵,斥對方欠付三千元新台幣(約八百港元)肉金,警方到場調解,小華直認援交,若鍾不付錢,就告他強姦。兩人被移送少年法庭,法官日前判兩人收容監護,並安排社工輔導小華。

曾揭發11歲女童賣處

小華供稱年多以來跟超過七十名男子性交易,警方根據資料追查援交客身份,可能控以與未成年人士性交罪。按台灣的刑法,與未滿十四歲之男女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監禁。

據悉,小華個案只是冰山一角,去年台北市也有一名十一歲女童為購買網絡遊戲卡,在網上賣處,最後由十六歲少年中標。

港台不少電影亦以援交少女為題材,其中電影《囡囡》一度成為社會熱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