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剝削員工50宗罪

【本報訊】正當美國蘋果公司新任行政總裁庫克,周三到生產商富士康的河南鄭州廠房參觀之際,美國公平勞工協會(FLA)發表調查報告,指富士康至少違反五十條勞工法和蘋果內部規定,嚴重侵害勞工權益,包括工作時間過長、加班無津貼及薪酬過低等;對此富士康方面承諾,將盡力改善及提高工人時薪。

FLA實地調查富士康位於深圳觀瀾、龍華和四川成都三間廠房工人的工作和生活環境,以及訪問三萬多名員工後,前日發表報告列出富士康在員工健康與安全、員工代表權及工資工時三方面,合共五十項問題,包括每周平均工時超過中國勞工法規定的四十九小時上限,也超過FLA的六十小時規定。

加班不夠半小時冇錢

FLA又批評富士康以三十分鐘為標準,支付加班薪酬的計算機制不合理,令超時工作二十九分鐘者得不到加班費。報告認為約一成四工人未獲應得報酬。此外,逾六成富士康員工表示,工資無法滿足基本生活需要。另有逾四成三人稱曾親眼目睹與工作有關的事故。富士康之前僅報告導致生產停頓等較重大事故。

另外,兩岸三地共二十間大學即將發表一份調查報告批評,各地政府濫用公共資源及行政手段,為富士康解決勞力供應等問題。

庫克(黃衣者)周三參觀河南鄭州富士康廠房。(美聯社圖片)

FLA報告指富士康工人每周平均工時超出法規。(美聯社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