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貪污案1.8萬宗

【本報訊】全國人大會議昨審議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報告。最高檢察長曹建明表示,內地檢察機關去年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大案一萬八千四百多宗,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官員達二千五百多人,包括七名省部級官員。

曹表示,去年共立案偵查各類職務犯罪案件逾三萬二千五百宗,涉及四萬四千多人,比前年增加百分之一,包括貪污賄賂大案一萬八千四百多宗。

曹又稱,檢察院已建立一套執法辦案風險評估預警機制,在擬作出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訴等決定時,評估是否會激化矛盾。最高法院院長王勝俊指,法院工作仍有不足地方,包括部分法院判案時,沒有充分考慮社會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