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Blog:立法獎勵拾金不昧穗被轟用錢買道德

廣州市公安局正起草《廣州市拾遺物品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擬獎勵拾金不昧的好市民,建議拍賣無人認領的失物後,把得款一成贈予拾遺者。民眾反應兩極,支持者認為公平合理,體現社會進步;反對者批評是用金錢買回道德,做法荒唐。

王評(評論員)

拾金不昧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廣州擬立法獎勵拾金不昧,絕不是對傳統道德觀念的顛覆,相反是一種與時俱進、積極開放的創新社會管理。

荊楚網

王捷(網民)

拾物有獎,很容易理解為有償失物招領。拾金不昧是幾千年的道德風尚,我們弄丟了已經對不起祖宗,都是金錢惹的禍,如今再來個有償失物招領,用金錢來買道德,是一錯再錯,是道德進一步倒退和滑坡,不可為。

《北京晨報》

陳一舟(網民)

從拾金不昧到拾金不昧有獎,昭示社會價值觀的巨大變革。從制度來講,以獎勵方式來保障拾金公共行為,理性而具現實意義。拾金不昧畢竟是道德行為,拾金不昧有獎對道德倫理構成相應的衝擊,很難操作。

四川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