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高層人均貪了3380萬
【本報訊】內地國企高層貪腐情況仍嚴重,涉貪金額呈倍數增長。內地官方傳媒日前發表報告,指國企高層因涉貪被捕或撤職的數字逐年上升,去年人均涉貪金額逾三千三百萬元人民幣,相當於○九年的三點五倍。
權力集中造就貪污
《法制日報》旗下的《法人》雜誌,前日發布《二○一一年度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指因涉貪而被捕或被撤職的企業家,由○九年的九十五人,飆升至去年的二百零二人,多了一倍有多。當中八十八人為國企高層,人均涉貪金額達三千三百八十萬元,相當於○九年的三點五倍,大多屬於電力、鐵路和糧食等壟斷性行業。此外,因犯罪而被捕或判刑的民企高層亦增加,達一百一十四人。
報告指出,曾登上胡潤百富榜的光明集團始創人馮永明,一個人就貪了七億九千萬元,他去年一審被判死緩。其他涉貪者包括河北省港口集團原董事長黃建華、東航股份公司駐南韓辦事處原總經理黃舒生、中國移動通信重慶公司原董事長沈長富、以及廣東健力寶集團原董事長李經緯等。
報告指,內地經濟增速,加上中央為刺激經濟投放的四萬億元大部分流入國企,因國企高層權力過度集中,間接造就私吞國有資產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