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供認走私行賄

【本報訊】福建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主犯賴昌星涉嫌走私、行賄犯罪一案,廈門海關及檢察機關反貪部門偵查終結後,近日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廈門市人民檢察院已受理案件。當局指賴昌星的走私集團曾向數十名政府人員行賄,涉案金額巨大。

涉案金額巨大

中央電視台昨報道,賴昌星今年七月遣送回國後,被廈門海關緝私局逮捕,並由海關緝私部門和檢察機關反貪部門,對其涉嫌走私普通貨品罪和行賄犯罪展開偵查。

當局調查發現,一九九六年至九九年,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在廈門海關區大肆走私香煙、汽車、成品油等貨物,並向數十名政府人員行賄,涉案金額巨大。賴本人及其他犯罪集團骨幹成員,對涉嫌走私行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報道又稱,有關部門已充分保障賴昌星及其他涉案人的合法權益,包括安排賴聘請及會見律師。

賴昌星今年七月被遣返中國,由警員押下飛機。(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