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Blog:蘭州控釘子戶被指褻瀆法律

甘肅蘭州市十七名釘子戶因與城管衝突,日前遭提起公訴,成為內地目前最大規模針對釘子戶的起訴。檢方在起訴書中稱,釘子戶召集周邊村民聚集、搭建涼棚、栽木樁、拉橫幅、貼標語,煽動村民阻礙執法人員執行職務,因此被訴妨礙公務罪。

張麗(評論員)

如果動不動就用公權暴力執法,甚至不惜動用好幾百人的警察、防暴隊、城管執法隊帶着武器、盾牌對付手無寸鐵的百姓,未免有點小題大做。這樣只會讓老百姓和執法部門更加對立,而拆遷工作也一定更加被動。商都網

徐明軒(法律工作者)

不去追究野蠻拆遷,卻因一個涼棚追究十七個公民的妨礙公務罪,難免有選擇性執法之譏。公平是法律底線,法律本身就是價值,若淪為殺一儆百的工具,去完成其他手段不方便完成的任務,就是對法律的褻瀆。《新京報》

劉鵬(網民)

對照法治國家寧肯繞道而行,也不強拆一間破屋的案例來說,蘭州的起訴,除對個別以暴力對抗拆遷的釘子戶有法律威懾力,並無其他意義。中國老百姓「風能進,雨能進,而國王不能進」的私權夢想,依然遙遠。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