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舞女誕B港商須撫養

【本報訊】上海一名港商與夜總會舞小姐留下風流種,女方分娩後將港商告上法庭,要求撫養權及四百多萬元人民幣撫養費。上海靜安法院近日一審判女方獲得撫養權,港商另需支付今年五月至十月欠下的三萬六千元撫養費,並從本月起支付每月五千元至孩子十八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