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官獲贈名車疑變相賄賂

山東(簡稱魯)濰坊市檢察院院長王衞東日前遭網民指控,去年花百多萬元公帑,違規購買德國進口名車,另霸佔兩輛公務車自用,並禁院內職員使用。內地規定正省部級以上官員,才能配置四十五萬元以上車輛。網民斥王腐敗違紀,但院方回應指名車為別的單位送,又指市政府也知情。

天山貢棗(網民)

有道是「有禮無往非禮也」,人家憑甚麼送車給你,當中是不是存在變相賄賂?反過來,豪車在手,你當然會稀釋手中掌握的權力來罩着他人,這裏面的交易才是公眾所擔憂的!華聲論壇

郭雙年(評論員)

明顯的問題還敢抵賴,一是說明上面的規定在一些地方被打折扣已成慣例。二是此類問題即便是被傳媒曝光,處理的結果也是「罰酒三杯」,風頭過後車照坐,酒照喝,一樣無限風光。荊楚網

狼龍狼(網民)

檢察院是執法機關。與其打交道除了違法者,就是請求執法者。是哪個單位,是甚麼樣的友誼才能把百萬元豪車拱手讓給檢察長享用?是公對公的友誼,還是公對私、私對公的友誼?百度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