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法院判鱷魚恤商標侵權

【本報訊】上海第一中級法院對法國拉科斯特公司的鱷魚(LACOSTE)商標維權一案作出終審,判令鱷魚恤集團有限公司、葉幼康停止侵犯法國鱷魚(LACOSTE)商標,並賠償八萬元人民幣。法院指鱷魚恤商標雖註冊,但實際使用的圖形是將註冊商標圖案進行壓扁、拉長和修改,使圖案整體更類似LACOSTE的形象,易使消費者混淆和誤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