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婦彩金買屋被前夫瓜分

【綜合外電報道】英國一名婦人十多年前以私己錢贏得的部分彩金購入一幢物業,與丈夫及子女同住。數年後與丈夫離婚,丈夫入稟要求分享彩金。法庭於前日裁定,婦人把部分彩金投放於婚姻財產,丈夫曾於物業居住一段時間,故分得部分彩金。

同住即屬婚姻財產

這名婦人當年在丈夫完全不知情下買彩票,贏得五十萬鎊彩金(約六百一十萬港元),她用其中二十七萬五千鎊(約三百四十萬港元)購入倫敦一間房子,與家人同住。三年後,她與丈夫離婚,丈夫遷出現時估近約六百一十萬港元的物業,於是對簿公堂。

該宗官司的爭論點在於該幢以彩金購入的物業是否屬於婚姻財產。法官指,雖然彩金本身並非婚姻財產,但因該婦人以彩金購入房子與家人同住,把那部分彩金變成婚姻財產,最後判該男子分得八萬五千鎊(約一百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