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金德遭15招酷刑

1.言語侮辱及恐嚇。

2.腳踢拳打、扯頭髮及打火機燒腳板。

3.罰跪石仔、跪地拖棍、面壁跪下。

4.被電棒擊打舌頭、嘴、生殖器官等部位。

5.催淚氣體噴臉及眼。

6.灌飲辣椒水及尿液等。

7.鎖上手銬吊高毆打。

8.吊大秤:蹲下抱腿,鋼管從胳膊和膝蓋中間穿過吊起。

9.搖電話機:把電線綁在手指尖或耳朵電擊。

10.紮耳環:在耳朵拮針穿肉而過。

11.開飛機:雙臂伸開,單腳罰企。

12.鬼洗臉:鎖在特製鐵籠,僅露出頭部讓警犬舔臉。

13.與狼共舞:四肢被縛與警犬同籠。

14.坐火箭:蹲在啤酒樽上,樽口塞進肛門,背上被放枱,枱上再坐人。

15.打陀螺:頭部被踩着如圓心,身體在地上轉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