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金德遭15招酷刑
1.言語侮辱及恐嚇。
2.腳踢拳打、扯頭髮及打火機燒腳板。
3.罰跪石仔、跪地拖棍、面壁跪下。
4.被電棒擊打舌頭、嘴、生殖器官等部位。
5.催淚氣體噴臉及眼。
6.灌飲辣椒水及尿液等。
7.鎖上手銬吊高毆打。
8.吊大秤:蹲下抱腿,鋼管從胳膊和膝蓋中間穿過吊起。
9.搖電話機:把電線綁在手指尖或耳朵電擊。
10.紮耳環:在耳朵拮針穿肉而過。
11.開飛機:雙臂伸開,單腳罰企。
12.鬼洗臉:鎖在特製鐵籠,僅露出頭部讓警犬舔臉。
13.與狼共舞:四肢被縛與警犬同籠。
14.坐火箭:蹲在啤酒樽上,樽口塞進肛門,背上被放枱,枱上再坐人。
15.打陀螺:頭部被踩着如圓心,身體在地上轉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