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青促刪艾未未條款

【本報訊】內地維權藝術家艾未未的妻子路青,昨致函全國人大法工委,要求刪除《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中關於公安機關對疑犯採取拘留、逮捕、監視居住等措施時,毋須通知家屬的條款。

保障人權全被架空

艾未未曾被當局拘禁八十一天而家屬不獲通知,故該條款被形容為艾未未條款。

路青在信中指若上述的修正案通過,中國《憲法》中提出保障人權的基本權利將被完全架空,警察可理直氣壯地稱:「不告訴你為甚麼抓人,拘留在哪?因為這是依法辦事。」

香港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執行總幹事潘嘉偉認為,路青以被秘密關押人家屬的身份去信人大非常有說服力,信中也點出修正案一旦通過,將為社會帶來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