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備受關注的上海染色饅頭案昨一審宣判。寶山區法院依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向上海盛祿食品總經理葉維祿、銷售經理徐劍明和生產主管謝維銑判刑,分別判有期徒刑五年到九年,並罰款二十萬至六十五萬元人民幣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