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者頂包坐監 公檢法暗無天日

六月飛雪報奇冤,河南一名智障者失蹤三年後,近日被揭在監獄裏「替人」服刑。智障人士蹲大牢,已是法理不容,還要頂包坐監,更是天理不容。當今神州司法之爛、公檢法之黑、弱勢社群之慘,由此可窺一斑。

河南嵩縣智障男子呂天喜三年前無故失蹤,家人遍尋不獲,早前呂家人被告知其因搶劫罪判刑在三門峽監獄服刑,即將刑滿出獄。讓家人吃驚的是,監獄出示的服刑檔案上竟是一個陌生人姓名,且年齡相差十九歲,檔案空白處填了「癡呆」兩字。

中國法律規定,智障者屬於無刑事責任能力群體,也就是說即使犯罪也免予起訴,遑論判刑入監。呂天喜是三里五村都知曉的智障人士,連檔案都標明「癡呆」,這說明警方是知情的,可為甚麼還是將他投入大牢呢?堂堂公安連起碼的法律常識都不知道,根本無人相信。

更不可理喻的是,公安機關亂抓人,檢察院、法院又是幹甚麼的?在原本可以相互制衡、相互監督的司法機關之間,警方「瞎了眼」,檢察機關為何不進行法律監督?從起訴到判決再到收監,當事人姓名、出生年月都謬誤百出,家屬一直被蒙在鼓裏,太多的疑點讓人質疑事件背後有着不可告人的黑幕交易。

司法腐敗 傷天害理

正如家人質疑,有人暗中做了手腳,讓呂天喜頂罪入獄,讓真正的罪犯逍遙法外。狸貓換太子,其實不是甚麼新招,但要做成這筆交易,一是要有權,二是要有錢,只有權錢勾結起來,才能結成腐敗鏈條,撕毀法網,才能打通公檢法各個環節,過關斬將,把無辜者送進監獄。

古時候,長相相似者頂罪入獄,頂罪者還會得到一筆補償,可憐呂天喜被改了名,他不知道;被判了罪,他不知道;身處鐵窗高牆,他也不知道,白坐三年監,就因為他是一無所知的智障者。司法黑暗令人髮指,真不知道還有多少智障者在監獄裏「頂包」?

善待智障人士,是文明社會的重要標誌,但在內地,智障人士的基本人權得不到政府和社會的有力保障,是最容易受到欺騙和傷害的群體。目前,中國智障人士約有一千二百萬人,他們生活在社會最底層,許多人被騙到黑礦山和黑磚窰賣苦力,過着豬狗不如的生活,成為權貴階級牟取暴利的奴隸,更有人慘遭人體器官集團殘殺,身上肝、腎等器官被販賣。

去年,新疆一家化工廠被揭長期強迫智障人士從事高污染、強體力勞動,這些智障者吃飯與狗同鍋,工錢一分沒有,逃跑就遭毒打。在四川,還有一家隸屬民政部門的乞丐收養所,專門收容殘疾、智障人士,轉手販賣給地下磚廠做奴工。現在看來,中國的智障者又被發掘出一個新的去向,那就是替人受罪、頂包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