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Blog:罰巨款打壓水質報道 四川橫蠻

四川周二公布《城市供水條例》,規定擅自通過傳媒、網絡、手機短訊及公開信等方式發布城市供水水質,可處以十萬至三十萬元罰款。該條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等修訂。此規定屬國內首次,將於下月實施。輿論批評當局做法野蠻。

朱少華(網民)

【四川新聞網】這樣的處罰似乎有強令封口的味道。要杜絕不負責任的資訊危害社會,就要a用權威的合法資訊取代。如自己不做聲,還不准別人張口,這樣的處罰是不是太橫蠻呢?

喬志峰(評論員)

【長江日報】如消息不屬實,那麼發布者就涉嫌造謠惑眾,依法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如消息屬實,有人將關乎百姓生命安全的資訊發布,難道不該嗎?

秦耕(評論員)

【大河報】大凡遇到問題,許多地方和部門喜歡一捂到底。倒不是說他們有意傷害公眾,而是認為風平浪靜比人們健康受到威脅更重要,所以總是要捂。

王傳言(評論員)

【荊楚網】想解決水質上資訊發布的問題,需從源頭出發,這問題不解決,別的問題就是子虛烏有。四川省的做法在全國是首例,靠重罰堵住消息傳播。這樣的手段本質上叫堵塞而不是疏導,非標本兼治。